格隆匯5月26日|中辦、國辦印發(fā)《關于完善中國特色現(xiàn)代企業(yè)制度的意見》提出,發(fā)揮資本市場對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動作用。強化控股股東對公司的誠信義務,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%以上的機構投資者作為積極股東。嚴格落實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,設置獨立董事占多數(shù)的審計委員會和獨立董事專門會議機制。完善上市公司治理領域信息披露制度,促進提升決策管理的科學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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